计提福利费(福利费计提标准是多少)
资讯
2023-1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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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计提福利费,福利费计提标准是多少?
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%计提,但对按照新准则规定,不再计提福利费,所以目前发生的福利费在此科目核算,待此科目结平无余额时,新发生的福利费在“管理费用-职工福利”科目核算。
但是,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,“管理费用-职工福利”科目本年合计数在工资薪金支出的14%以内,允许税前扣除。超过部分应当调增应税所得额
企业福利费现在不计提了,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费用,但是计入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不得超过本年度企业工资总额的14%。超过部分允许转入下年度费用,下年度累计福利费同样不能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4%。
2. 每月为什么要计提福利费?
过去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4%每月计提,使用时再减少。
现在不再提取,而是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—福利费。
发生的福利费总额仍要控制在14%以内,超过的部分仍需在年末进行纳税调整。
3. 行政事业单位的福利费怎样计提?
行政单位福利费不可以计提。行政单位福利费计提会导致以下后果:
一是收支不符。按比例计提后,年末往往会有贷方余额,从而虚增负债;同时按计提金额列作收入,与实际收入不符,导致收入虚增;
二是账账不符。使用福利费、工会费账面冲减累计贷方余额,而实际支付时是通过国库支付网(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)冲减当年财政拨款额度。由于计提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并不一定相等,节余部分不一定结转单位,且很难区分结转部分的构成,从而导致账账不符;
三是预算不符。部门预算一般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,到次年3月份前后人大审查通过后执行。人员增减、政策性调资、奖励等因素会导致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与预算之间存在差异,按比例实际计提的福利费、工会费同预算之间有也存在差异。根据部门预算的要求,应按程序对福利费、工会费进行调整,但事实上这种预算调整很难做到,从而导致预算不符。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%提取,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,医护人员工资,医务经费,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,职工生活困难补助,职工浴室,理发室,幼儿园,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。
4. 计提福利费会计分录怎么做?
计提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如下:
对于不同的职工类型,计提职工福利费应计入不同的科目:
1、如果是企业中为生产产品服务的人员:
借:生产成本
贷:应付职工薪酬---职工福利
2、如果是企业行政管理人员:
借:管理费用
贷:应付职工薪酬---职工福利
3、如果是企业销售部门人员:
借:销售费用
贷:应付职工薪酬---职工福利
5. 福利费计提依据和标准?
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的14%来计提职工福利费。
根据规定: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职工福利费包括: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,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。
6. 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是什么样的?
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是按职工薪酬总额14%计提。发生的福利费超过计提额就不能税前扣除,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。
7. 员工福利需要计提吗?
根据《新企业会计准则》的规定,日常发生的福利费不需要计提,当福利费发生后根据实际金额记入相关费用就好了。
发生福利费以后:
借:管理费用--福利费贷:库存现金扩展资料:
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、住房、通讯待遇,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,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、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、通讯补贴,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,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。
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,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,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,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。
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、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,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。
所以在会计记账时候一并通过应付工资核算,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,在区分其中的福利补贴,按照工资薪金14%税前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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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计提福利费,福利费计提标准是多少?
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%计提,但对按照新准则规定,不再计提福利费,所以目前发生的福利费在此科目核算,待此科目结平无余额时,新发生的福利费在“管理费用-职工福利”科目核算。
但是,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,“管理费用-职工福利”科目本年合计数在工资薪金支出的14%以内,允许税前扣除。超过部分应当调增应税所得额
企业福利费现在不计提了,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费用,但是计入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不得超过本年度企业工资总额的14%。超过部分允许转入下年度费用,下年度累计福利费同样不能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4%。
2. 每月为什么要计提福利费?
过去是按照工资总额的14%每月计提,使用时再减少。
现在不再提取,而是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—福利费。
发生的福利费总额仍要控制在14%以内,超过的部分仍需在年末进行纳税调整。
3. 行政事业单位的福利费怎样计提?
行政单位福利费不可以计提。行政单位福利费计提会导致以下后果:
一是收支不符。按比例计提后,年末往往会有贷方余额,从而虚增负债;同时按计提金额列作收入,与实际收入不符,导致收入虚增;
二是账账不符。使用福利费、工会费账面冲减累计贷方余额,而实际支付时是通过国库支付网(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)冲减当年财政拨款额度。由于计提金额与实际使用金额并不一定相等,节余部分不一定结转单位,且很难区分结转部分的构成,从而导致账账不符;
三是预算不符。部门预算一般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,到次年3月份前后人大审查通过后执行。人员增减、政策性调资、奖励等因素会导致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与预算之间存在差异,按比例实际计提的福利费、工会费同预算之间有也存在差异。根据部门预算的要求,应按程序对福利费、工会费进行调整,但事实上这种预算调整很难做到,从而导致预算不符。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%提取,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,医护人员工资,医务经费,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,职工生活困难补助,职工浴室,理发室,幼儿园,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。
4. 计提福利费会计分录怎么做?
计提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分录如下:
对于不同的职工类型,计提职工福利费应计入不同的科目:
1、如果是企业中为生产产品服务的人员:
借:生产成本
贷:应付职工薪酬---职工福利
2、如果是企业行政管理人员:
借:管理费用
贷:应付职工薪酬---职工福利
3、如果是企业销售部门人员:
借:销售费用
贷:应付职工薪酬---职工福利
5. 福利费计提依据和标准?
企业可以根据职工的工资总额的14%来计提职工福利费。
根据规定: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,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的部分,准予扣除。职工福利费包括: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,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。
6. 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是什么样的?
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是按职工薪酬总额14%计提。发生的福利费超过计提额就不能税前扣除,需要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。
7. 员工福利需要计提吗?
根据《新企业会计准则》的规定,日常发生的福利费不需要计提,当福利费发生后根据实际金额记入相关费用就好了。
发生福利费以后:
借:管理费用--福利费贷:库存现金扩展资料:
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、住房、通讯待遇,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,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、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、通讯补贴,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,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。
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,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,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,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。
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、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,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。
所以在会计记账时候一并通过应付工资核算,在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,在区分其中的福利补贴,按照工资薪金14%税前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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